关于申报2018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商标)的通知
时间:2018-08-07
一、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及内容
本次申报范围为企业和商标服务机构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商标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在申报资金支持和支持资金拨付时均应符合本项规定。企业为商标第一申请人。
(二)申报内容
企业申报项目
1、国际商标注册(通过马德里协定或逐一国方式);
2、获得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扩大保护。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1.企业登录中关村管委会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行注册或登录,在“项目申报系统-创新处申报项目-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商标)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企业填报所申报商标项目并生成《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商标)企业申报表》。
申报通过逐一国家注册方式获得国际商标注册支持资金的,需上传在该国的商标注册证书或其他证明商标注册的材料(扫描件),且在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显著标注该商标的注册国家、注册证号码、商标类别。
申报驰名商标扩大保护支持资金的,需上传获认定驰名商标证明文件(扫描件)。
企业需如实填报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的商标数据。
3.《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商标)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商标)企业申报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单位承诺书》可在系统中下载,请企业将上述3项文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单个附件大小需在20M以内)。
4.提交完成申报(企业完成申报后,可在申报首页查看审核状态)。
(二)审核
1.分园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核,审核企业申报资质和文件完整性;
2.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中关村管委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公示
中关村管委会拟定支持方案,并将支持名单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示。
(四)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昌平园申报咨询:张一凡 魏轶楠 69746874 69744530
中关村申报咨询:62679685,88828923, 88828917
申报系统使用咨询:88828965 88828967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节选).docx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8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