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昌平园关于公开征集昌平区小微企业房租补助项目(第二批)的公告
时间:2018-08-10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对入驻昌平双创服务平台及重点建设的空间载体的小微企业给予房租补助(企业房租包含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基础服务费[指以基础服务费形式缴纳的房租,且需在合同里有约定]),本次支持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企业已支付的房租,已取得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房租补助的企业,仅支持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企业已支付的房租,未取得房租补助的企业可继续申报,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昌平区小微企业房租补助暂行办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入驻昌平双创服务平台及重点建设的空间载体,且注册、纳税在昌平区,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
2.所在领域为能源环保、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等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
(二)申报周期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日-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准备资金申报材料,将资料提交至所在双创服务平台或重点建设的空间载体,由平台或载体汇总后统一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1.申报时间段内已享受财政性专项资金房租补助的项目;
2.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3.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5.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6.项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7.经审议认为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不予支持的事项。
(五)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其他
(一)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地址:昌平区超前路9号612室,邮箱:zyyglbgs@163.com;联系人:苗培,电话:80113220 69747672。
第三方联系人: 杨宇龙,电话:18613820172;朱峰,电话:18600677026。
纸质版资料一式两套,由空间载体统一送到联系地址,电子版资料以光盘形式同时提交。
(二)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关于印发《昌平区小微企业房租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