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昌平园关于公开征集2016-2018年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市级和国家级双创空间载体)支持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8-08-10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资金支持方式主要为事后奖励,重点支持昌平区双创空间载体申报市级及国家级双创空间载体。
包括:市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创新型孵化器、特色产业孵化平台等。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支持办法》(第三十一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昌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获得认定的市级和国家级双创空间载体。
已获得2016、2017年资金支持的同一级别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周期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日-8月31日。
(四)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1.已享受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单位存在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5.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6.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7.项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8.经审议认为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不予支持的事项;
(五)具体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其他
(一)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址:昌平区超前路9号612室;
联系人:苗培;电话:80113220;邮箱:zyyglbgs@163.com。
纸质版资料送到联系地址,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
(二)统一申报时间:2018年8月1日-31日。
(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6-2018年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市级和国家级双创空间载体)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关于印发《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支持办法》的通知.docx
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